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夺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01********0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002民初3430号
案号
(2021)甘1002执17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夺魁归还原告刘嘉良借款5万元。 二、驳回原告刘嘉良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给付内容限判决发生效力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65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765元,由被告刘夺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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