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师长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5********03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002民初2960号
案号
(2021)甘1002执19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师长宏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庆阳市协力广告有限公司支付房租费27700元、垃圾代运费249元、水费217元、取暖费1271元、保险费420元,共计298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6元,由被告师长宏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6-23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