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丽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2********17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618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6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路小斌、桑红林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川县支行借款本金94137.34元,利息及罚息5213.82元,本息合计99351.16元(利息算至2020年4月3日,之后利息及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另行计算至履行完毕);二、被告樊海峰、朱丽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284.00元,减半收取计1142.00元,由被告路小斌、桑红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