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5********63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29民初286号 |
案号 |
(2021)琼9029执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帅丹霞工程款147790元及利息(以147790元为基数,2016年5月2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15.4%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