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03********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2民初6261号 |
案号 |
(2021)粤0112执恢6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粤0112民初6261号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宋杨、张玉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春山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以150000元为本金,自2017年4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宋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春山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以15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