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宫明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31********00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02民初457号 |
案号 |
(2021)鲁0602执3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宫明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永超股权转让款290000元及利息(自2012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