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庆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32********1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81民初747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1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孟庆伟、王立苹偿还原告刘全友借款本金192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刘全友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94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1228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1516元;于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1804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0464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1904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3344元;于2023年3月30 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4784元。二、被告孟俊娥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给付内容,被告如有任一期逾期还款,原告则有权就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4353元减半收取计2176.50元、保全费1538元、律师费3000元及诉讼保全保险费704元,由被告孟庆伟、王立苹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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