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黔东南州晨宇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4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2633民初373号 |
案号 |
(2018)黔2633执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梁春平、黔东南州晨宇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二十日内赔偿四原告医疗费、救护车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丧葬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共计577150.99元;案件受理费9796元,减半收取4898元,由梁春平、黔东南州晨宇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时间 |
2018-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黔2633执160号 |
立案日期 |
2018-05-15 |
执行法院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771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玉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00675403262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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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环城北路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