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春华装修工程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8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4民初7226号 |
案号 |
(2021)辽0104执恢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春华装修工程部、沈阳祺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刘玉强工程款1733289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400元,由被告沈阳春华装修工程部、沈阳祺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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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3583862752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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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