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3********0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602刑初197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1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冯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一百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21年1月11日到2021年9月9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冯斌退赔被害人李淑凤经济损失人民币九百七十四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