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一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423********1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0108民初10969号 |
案号 |
(2021)琼0108执5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苑信用社与被告葛一腾签订的《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小通”一般担保贷款合同》(合同编号:科苑信用社小额借字2018年第089号)已于2020年7月23日到期;二、被告葛一腾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苑信用社偿还借款本金72222.2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7月23日,利息为5125元、复利为1183.32元;自2020年7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所欠本金72222.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5%计收罚息,以利息512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5%计收复利);三、被告彭正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苑信用社的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