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9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民终1406号 |
案号 |
(2021)豫0711执2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新乡市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返还申请人吕江青投资款2277326.6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投资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一审案件受理费1240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230.51元,鉴定费40000元,共计68638.51元,由被执行人新乡市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三、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新乡市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吕江青支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新乡市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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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亚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8556900522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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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垣县南蒲办事处张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