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莉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281********34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6民初12075号 |
案号 |
(2021)辽0106执34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聂莉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同盛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的汽车贷款15361元;二、被告聂莉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同盛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分别以2941元为计算基数,自2020年5月15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6319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4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6101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5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姜作书在在上述判项一、二项合计金额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元、保全费175元,均由被告聂莉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