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4********5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623民督1号
案号
(2021)黔0623执11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安宁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代偿款 33 045.0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5-26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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