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焦俊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81********03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81民初402号 |
案号 |
(2021)豫1081执1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禹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告郭遂木偿还借款230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24%从2014年10月5日起计算至本到息止);被告焦俊华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禹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