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明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622********6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622民初1794号
案号
(2021)豫0622执7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路明军、纪海茫偿还原告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110000元,合计41万元。被执行人张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淇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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