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5********11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22民初663号 |
案号 |
(2021)鲁1722执恢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单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董雪梅自愿于2017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40 000元;二、被告董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其他无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财产保全费420元,均由被告董雪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单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