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叶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温平商初00832号 |
案号 |
(2021)浙0326执恢1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被执行人杨叶明、历娜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 1 0 0 0 0 0元及利息;2 .被执行人叶友谊、卢美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 .被执行人杨叶明、历娜、叶友谊、卢美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 .被执行人杨叶明、历娜、叶友谊、卢美丽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 2 0 0. 5 0元,申请执行费 1 4 0 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