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方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27********1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0723民初1314号
案号
(2021)内0723执恢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房屋总价款200 000元,扣除已付60 000元,被告孙方敏尚欠140 000元,于2018年11月22日给付50 000元(已当庭给付);余款90 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原告康桂芝、孙杰、孙雪、孙波、孙凯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被告孙方敏负担(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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