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方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27********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723民初1314号 |
案号 |
(2021)内0723执恢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房屋总价款200 000元,扣除已付60 000元,被告孙方敏尚欠140 000元,于2018年11月22日给付50 000元(已当庭给付);余款90 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原告康桂芝、孙杰、孙雪、孙波、孙凯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被告孙方敏负担(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