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建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4********0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6民初416号 |
案号 |
(2021)豫1526执8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院领导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王莉与被告任建友关于潢川县护城河市场五号楼商铺的租赁合同关系。二、被告任建友、曹建华、任磊、任冬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王莉腾空并交付潢川县护城河市场五号商铺(五号楼商铺北数第一套,门向朝东、临航空南道西侧、护城河市场北通道南侧,上下两层各一间)。三、被告任建友、曹建华、任磊、任冬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王莉支付商铺租金(按155000元/年计算从2018年9月11日至实际腾交房屋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潢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