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明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1********2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万民初字第126号 |
案号 |
(2021)黔0603执1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饶明主、饶令在本判决作出之日起20日内偿付原告饶利军借款人民币86000元及利息(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11月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2011提11月10日至本判决作出之日起20内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同类贷款的逾期利息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