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申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3********2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728民初1714号
案号
(2021)豫1728执1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申伟共欠原告亓敬旺借款130000元,被告申伟自愿于2021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亓敬旺30000元,下余100000元自愿于2021年10月15日前偿还完毕;如被告申伟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亓敬旺可对所有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本案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被告申伟自愿负担。案件受理费原告亓敬旺已预交,由被告申伟于2021年10月15日前径行给付原告亓敬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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