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元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7********39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禹民初字第1076号民事判决书 (2015)德中商
案号
(2021)鲁1482执恢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元龙给付原告毕全胜欠款126000及利息。被告禹城市华联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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