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义马市广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2********A8X6 |
执行依据文号 |
三仲裁字[2020]164号 |
案号 |
(2021)豫1281执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三门峡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义马市农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800000元及利息(借期内月利率为0.604%,逾期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50%即按月利率0.906%计算罚息,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彭彦征、义马市广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媛媛、刘冬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裁决以上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因仲裁产生的一切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媛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81MA3X8KA8X6 |
登记机关 |
三门峡市义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义马市银杏路中段农商银行东隔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