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建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201********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877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2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裴福、王秀兰欠原告借款49947.43元、利息8552.03元,合计58499.46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偿还2万元,2021年6月20日之前偿还2万元,剩余18499.46元于2021年12月20 日欠全部付清。若有任意一期未按时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二、钟建清、蒋翠娟、郝玉忠、张玉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