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建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1********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877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2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裴福、王秀兰欠原告借款49947.43元、利息8552.03元,合计58499.46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偿还2万元,2021年6月20日之前偿还2万元,剩余18499.46元于2021年12月20 日欠全部付清。若有任意一期未按时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二、钟建清、蒋翠娟、郝玉忠、张玉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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