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冉龙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7********4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727 刑初 89 号 |
案号 |
(2021)黔2727执8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人冉龙川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被告人冉龙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3、继续追缴被告人冉龙川、冉龙康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二百六十元,退还给失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