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德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2********3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12民初1304号
案号
(2021)鲁0812执20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协议如下:一、孔德强、李营欠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截止至2020年6月2日的利息为8053.45元,2020年6月2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孔德强、李营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0000元及全部利息(以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为准)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如孔德强、李营未按上述第一项给付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则未到期的履行款项视为到期,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孔德强、李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0-29
发布时间
2021-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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