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03********3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02民初1410号 |
案号 |
(2021)豫1502执2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第一被告陶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里桥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89322.9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