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海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01********5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403民初1244号
案号
(2021)川1403执恢4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18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2、请求强制被执行人贾海军向申请执行人给付由其预交的一审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合计3920元;3、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彭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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