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31********0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31民初1753号
案号
(2021)桂0331执9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曾艳、曾毅同意于2021年2月4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0691.08元及利息69590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120691.08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20年8月21日起计算至清偿借款本金之日止),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本案受理费5275元,减半收取2638元,由被告曾艳、曾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22
发布时间
2021-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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