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1********4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青0123民初401号 |
案号 |
(2021)青0123执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湟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小平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原告湟源县波航乡纳隆村扶贫互助协会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二、被告唐小平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原告湟源县波航乡纳隆村扶贫互助协会一次性偿还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的借款利息3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4550元,已免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湟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