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1民初3029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3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路军、尚玉梅自愿偿还原告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8 400.00元,分别定于2019年6月21日偿还3 000.00元、2019年7月起每月30日偿还8 800.00元直至全部借款本金偿还完毕止,并从2018年12月22日起以98 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7.5计付利息至2019年2月28日止、从2019年3月1日起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1.25计付利息至截止时间为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逾期,原告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就未偿还本息申请全部执行;二、原告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原告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 130.00元,被告路军、尚玉梅自愿于2019年6月30日支付给原告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