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莱阳奥润苗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813232号 |
案号 |
(2019)鲁0281执4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阳奥润苗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胶州市宏顺发农资销售中心(经营者:刘伟)货款142170元并支付以实际尚欠货款为基数,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货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43元,因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571.5元,由被告负担。案件保全费127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20-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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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姜绍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2065933696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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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丁格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