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3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123民初1547号 |
案号 |
(2021)甘1123执恢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范亮于2019年7月10日之前偿还原告彭贤良剩余铝材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5278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彭贤良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