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胜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2********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6民终299号
案号
(2021)吉0602执15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王胜利立即支付窦德福借款本金180000元,并以4万元为本金支付2006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间的利息134400元,以1万元为本金支付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的利息4800元,以13万元为本金支付201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的利息311700元。以上本息合计630900元;二、驳回窦德福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7418元,由窦德福负担3190元,由王胜利负担42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836元,由窦德福负担6380元,由王胜利负担845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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