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胜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6民终299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1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胜利立即支付窦德福借款本金180000元,并以4万元为本金支付2006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间的利息134400元,以1万元为本金支付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的利息4800元,以13万元为本金支付201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的利息311700元。以上本息合计630900元;二、驳回窦德福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7418元,由窦德福负担3190元,由王胜利负担42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836元,由窦德福负担6380元,由王胜利负担84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