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11********2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02民初2228号
案号
(2021)豫0702执35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理赔款5137.72元、保费2919.42元;并支付违约金758.98元(该违约金以8057.1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为标准,自2020年8月5日起计算暂计至2021年6月15日,实际请求支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请求支付总金额暂共计为8816.12元;2、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6-30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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