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胜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1********24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万民初字第166号
案号
(2021)黔0603执1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彭胜福在2015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肖丽蓉股份转让款30000元;2016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肖丽蓉股份转让款20000元;余款40000元在2016年8月31日前付清。上述款项给付期限届满后,被告彭胜福未按时给付,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被告彭胜对上列被告彭胜福的偿还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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