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4********0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821民终732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2021)甘0821民初433号朱文第二项。二、变更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换(02021)甘0821民初433号第一项为“被告朱小平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王俊福经济损失79549.37元的70%即55684.56元,扣除垫付的6300元后赔偿49384.56元。”三、驳回原告王俊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80元,减半收取1190元,被告朱小平负担833元,原告王俊福负担35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