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海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81********08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381民初3795号
案号
(2021)豫1381执26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海洋、胡梦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4808.50元及利息(利息按日利率0.055%计付,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门冲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1-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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