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4********4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724民初628号
案号
(2021)豫0724执恢2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获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田震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获嘉县长城加油站柴油款154877元,并自2019年9月26日起以154877元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每月2分计算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获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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