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4********4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24民初628号 |
案号 |
(2021)豫0724执恢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田震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获嘉县长城加油站柴油款154877元,并自2019年9月26日起以154877元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每月2分计算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