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子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201********2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201民初1164号
案号
(2021)新4201执16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塔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袁子厚欠原告李刚花砖款252600元、利息5708元,合计258308元,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付1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付100000元,剩余58308元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如果其中任意一笔逾期支付,原告李刚可以立即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案件受理费2587.31元,邮寄费200元,合计2787.31元,由被告袁子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塔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时间
2021-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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