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8********58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281民初8092号 |
案号 |
(2021)黔0281执4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勋强、黄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姜勋刚、邵青借款本金 788 000 元及支付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止的利息 1 010 458.67 元;并从 2021 年8 月 20 日起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5.4%计算利息直至全部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姜勋刚、邵青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