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艾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26********4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726刑初194号
案号
(2021)辽0726执18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国旺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李国旺被先行羁押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艾军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三、公安机关扣押的银行卡及盾、笔记本电脑、电脑机箱、手机集线器等物品(详见黑山县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赃证款物品清单)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黑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