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艾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26********4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726刑初194号 |
案号 |
(2021)辽0726执18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国旺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李国旺被先行羁押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艾军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三、公安机关扣押的银行卡及盾、笔记本电脑、电脑机箱、手机集线器等物品(详见黑山县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赃证款物品清单)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黑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