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27********00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81民初3070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1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韩金剑于2020年10月26日前偿还原告李殿宗借款1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2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偿还借款42000元,如未按上述日期还款,则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被申请人韩玲、韩书辉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