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5********2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024刑初104号
案号
(2021)豫1024执17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鄢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林国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