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04********0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06民初207号 |
案号 |
(2021)冀0606执3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崔朝华、石洋、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张建借款本金494000元及利息91650元(截止至2021年3月15日)。被告崔朝华、石洋、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前偿还原告张建借款本金40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本金3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偿还本金3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34000元及利息31650元。二、如果被告崔朝华、石洋、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张建将有权按未付款项以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息15.4%计算。三、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4355元。保全费2990元,由原告张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