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佟绍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46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民终422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16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鸡东县人民法院(2021)黑0321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二、佟绍清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佟少荣借款本金20 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为:2017年2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以本金20 000元为基数,按月息1.5分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