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万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4********3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121民初1303号
案号
(2021)甘1121执11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焦万有偿还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偿还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及约定的全部利息,剩余的100000元定于2020年11月15日前予以转贷,若不履行,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剩余本金1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由范仲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案件受理费3902元,减半收取1951元,由焦万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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