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焦万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4********3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121民初1303号 |
案号 |
(2021)甘1121执1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焦万有偿还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偿还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及约定的全部利息,剩余的100000元定于2020年11月15日前予以转贷,若不履行,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剩余本金1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由范仲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案件受理费3902元,减半收取1951元,由焦万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