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桂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19********036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吉0602民初609号
案号
(2021)吉0602执15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与张桂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二、张桂芹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所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借款3311569.95元、利息564597.09元,并承担自2018年3月8日至付清欠款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对张桂芹所有的位于白山市浑江区新建街食品厂综合楼第000116号门市房(建筑面积192.69平方米)、第000206号门市房(建筑面积173.04平方米)、三单元302号住宅(建筑面积77.81平方米),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37810.00 元,减半收取18905.00元,由张桂芹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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