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抚松县飓峰参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6********04X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602民初1572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抚松县飓峰参业有限公司、杨书娟连带偿还王荣借款本息1258792元,并以借款本金616729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给付利息;二、抚松县飓峰参业有限公司、杨书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可以向抚松县三江源塑料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3848元,减半收取计11924元,退还王荣2084元,由王荣负担2348元,由抚松县飓峰参业有限公司、杨书娟负担7492元。诉前保全费3020元,由抚松县飓峰参业有限公司、杨书娟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945元,减半收取计2472.50元,由杨书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天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2133988604XH |
登记机关 |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仙人桥镇汤河口村 |